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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三 观业品 第十七(3)

《中伦》讲记  时间:2018-04-02   作者: 智谕法师  来源: 网络  点击:     放大 正常 缩小 关闭 手机版

今当复更说 顺业果报义

诸佛辟支佛 贤圣所称叹

不失法如券 业如负财物

此性则无记 分别有四种

见谛所不断 但思惟所断

以是不失法 诸业有果报

若见谛所断 而业至相似

则得破业等 如是之过咎

一切诸行业 相似不相似

一界初受身 尔时报独生

如是二种业 现世受果报

或言受报已 而业犹故在

若度果已灭 若死已而灭

于是中分别 有漏及无漏

  「今当复更说,顺业果报义,诸佛辟支佛,贤圣所称叹。」我现在再说一说,业果报的道理,这个道理是佛和辟支佛。辟支佛有译为独觉,有译为缘觉的。一般的说法,在出佛之世,称为缘觉;佛不出世,称为独觉。贤圣:「贤」是三贤,五停心观、总相念、别相念;「圣」是四圣,初、二、三、四果。这些圣人所称叹的,都赞叹业果报。

  以下外人举例子说。「不失法如券,业如负财物,此性则无记,分别有四种。」因为前面龙树菩萨说过,假使业住到受果报,那就是常边,业始终是业,怎么变成果报?假使业灭了,灭法不能生,怎么生果报?以常断二边破它。

  他举这个例子就分辨了。「不失法如券」,好比人欠债,有债券。像我们借钱,写个借据,债券就是那个意思。这个「不失法如券」,它有它的意思在里头。这个「券」,它有相续作用,没有因果体性。什么是因果体性?比如借据,不能当银钱用,没有因的体性。还债的时候,也不能当银钱还,没有果的体性。可是它有相续作用,你欠了债,拿这个债券,可能跟你要钱。仅仅是一种相续作用,没有因果体性。

  大家能听懂吗?听不懂的可以举手。所以他下面讲「此性则无记」,这个不失法如券,无记性。所谓无记性,不能当银钱用。拿我们世间法讲,仅仅是一种信用,这就是相续的作用了,它是无记的。你借钱,借银钱,不能借个借据,没有用;还债,要还银钱,也不能把债券当债去还了。所以它本身是无记的。

  「分别有四种」,这里的论文讲得不太明白,所以我们要靠推断。看它前后文推断有四种。那四种呢?三界有,欲界有,受果报到欲界来;色界有,受果报到色界去;无色界有,受果报到无色界去;还有离系报,不受三界所束缚,就是说出三界。怎么知道有这四种呢?按照前后文看出来的。讲到后文的时候,我们就知道了。四种,就是欲有、色有、无色有,加上涅槃就是了。

  这个说法,我们就看出来,小乘说法,不是大乘义。比如这四种按大乘说,不可得!欲界有、色界有、无色界有,对「三界有」立涅槃。可是三界如空华,那有三界有?三界既然没有,对三界立涅槃,涅槃也没有。

  后文就有说明,我们是根据前后文推断的。因为他的论文,没有讲十分明白。

  「见谛所不断,但思惟所断。以是不失法,诸业有果报。」见谛意思就是初果须陀洹─见道位,它不断。二果、三果、四果才断。因为初果还有七番生死到欲界来嘛!所以说他不断。二、三、四果断三界业,所以「但思惟所断」。这都是说不失法,初果不断不失法,二果以上才渐渐断不失法。

  「以是不失法,诸业有果报。」因为这种不失法,有相续作用,相续到果报。可是「不失法」本身是无记的,这么一来,从不失法相续到果报,业因到了果报,不常。由于相续法,虽然是业因和果报是两个法,可是也不断,它相续嘛!

  「若见谛所断,而业至相似,则得破业等,如是之过咎。」假设见谛初果就断了不失法,可是业到相似,不能到相似。什么是相似呢?你修欲界因到欲界来─相似,就是共报、共业。修色界法,到色界去,也是共业所成。无色界也是一样,都是共业所成的。

  如果初果人就断了不失法,不能到相似;二、三、四果才不到相似嘛!那么初果要是断了的话,就有破业之过了,所以「则得破业等,如是之过咎」。

  「一切诸行业,相似不相似。一界初受身,尔时报独生。」「一切诸行业」,行─行业。它是根据十二因缘来的,有无明有行,行就是业。有三道:无明、爱、取,烦恼道;行、有,业道;其余的,苦道。所以「一切诸行业,相似不相似」。相似是共业,不相似是别业。比如说生到欲界来,共业;有人、有天、地狱、饿鬼、畜生,别业。共业是相似,别业不相似。

  再举一个例子。相似,同生为人道;不相似,别业不同,有男、有女、有穷、有富、有贵、有贱,种种不同。其余的报,都不离这两种。

  色界的人,都生色界,共业相似。千差万别,别业不相似,报不同。生到西方,相似,共业;可是九品莲华,略说有九品,实在是千差万别,不相似。这就是相似、不相似。大家都听懂了没有?

  「一界初受身」,共业。在某一界,初初受生的时候,相似。「尔时报独生」,不相似。大家看出来了吧?他这个「一界初受身,尔时报独生」,就是说明相似、不相似。

  「如是二种业,现世受果报。或言受报已,而业犹故在。」「如是二种业」,这还是相似业和不相似业,就是共业和别业。因为相似业是共业,不相似业是别业。都是现世果报,共业是现世,别业也是现世。

  他前面讲的「一界初受身」,共业,「尔时报独生」,别业,都是现世。「或言受报已,而业犹故在。」这个我们可以分两方面解释:为什么受报已,业还在呢?因为有报、有余报。受过报,余报还在。再还有一种解释,就是相似业和不相似业,相似业受报了,一界初受身,受报了,可是不失法还在,就是生存。

  「若度果已灭,若死已而灭,于是中分别,有漏及无漏。」有的度果,四果入涅槃,不失法就灭了。因为他入涅槃嘛!这是度果已灭。

  这是指定性二乘讲。定性二乘得涅槃,就是三界内没有这个有情了。不是大乘讲法,大乘讲法,三界如空华,没有三界,有情也如空华,怎么能说三界内没有这个有情呢?这是后边的半偈说的无漏。

  「若死已而灭」,受了业报身,这一段了了,分段生死,下一段再来。死了以后就是这一段业报了了,所以「死已而灭」嘛!不失法就灭了。

  「于是中分别,有漏及无漏。」度果已灭,死已而灭,有有漏与无漏。度果已灭是无漏,死已而灭是有漏,因为它还有下一段嘛!有分段生死。这都是外人所讲的。

虽空亦不断 虽有亦不常

业果报不失 是名佛所说

  这还是外人的话,因为不失法的关系,虽空不断。不失法如券,虽然是空的,没有体性,可是它有相续作用,不断,一直到你还债,它才了结。

  「虽有亦不常」,不失法,借据虽然有,不常。因为它没有因果体性,不能为常。「业果报不失」,因为不失法的原因,业果报不失。「是名佛所说」,这是佛所说的。这都是外人的话,说:「龙树啊!你说一切法空,不对!」因为有这么多的理由。这是他辩护他自己。

  大家看一看,外人错在什么地方?落入有法,外人落入有法。

  打铃了是吧?下面一大段是龙树菩萨破他。我们再讲,讲几偈反而不方便,既然打铃了,见好就收。下课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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