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觉悟网 > 人物 > 汉传佛教人物 > 圆瑛法师 > 正文内容

忘失菩提心修诸善法,是名魔业!

圆瑛法师  发表时间:2016-02-24   作者: 圆瑛法师  来源: 网络  点击:     放大 正常 缩小 关闭 手机版

  ‘华严经’云:忘失菩提心修诸善法,是名魔业。忘失尚尔,况未发乎?故知欲学如来乘必先具发菩萨愿,不可缓也。

  此引经作证。‘华严经’,是释迦如来初成正觉,如日初出,先照高山。为大根众生,转无上根本法轮。说心佛众生,三无差别之理,圆融无碍,举一即三,全三即一。如举一心字,佛及众生,皆悉在内。迷此心者,乃为众生。悟此心者,当下成佛。如举一佛字,心及众生,亦皆在内。佛即是心,佛原从众生修成。如举一众生,心佛亦皆在内。众生莫不有心,凡有心者,皆当作佛。即是心佛及众生,是三无差别。

  经中有云:忘失菩提心,修诸善法,是名魔业。有一菩萨,往昔遇佛,已发菩提心。后在世间修行,将前所发菩提心忘失,并不记忆。如是,则所修无论世间善,出世间善,皆名魔业。

  问:出世善法,何名魔业?答:‘楞严经’中,声闻缘觉,皆列五十种阴魔之内,据此可知。又波旬魔王,因中亦修十善,及未到地定。此定亦云未至定,未至初禅离生喜乐地之根本定,但修近分定(只能伏惑),故名未到地定。因不发菩提心,故报生欲界顶天,而为魔王。

  忘失尚尔,况未发乎?此以轻况重。意以修行必要发真正菩提心,否则,因地不真,果招纡曲。

  故知欲学如来乘,必先具发菩萨愿,不可缓也;此结心愿为本。故字承上转结之词。乘字去声,佛教共有五乘:一人天乘,说五戒十善之法。二声闻乘,说四谛法。三缘觉乘,说十二因缘法。四菩萨乘,说六度万行法。五最上一佛乘,惟说一心法。如来乘,即最上一佛乘。众生欲学此乘,必先具发菩萨四弘誓愿。具发者,完全而发,不可或阙,即上求下度智悲并运者也。过现诸佛,并无不发菩萨愿,而得菩提道。故发愿,为修行不可缓之事。如普贤发十大愿王,观音发十二大愿,弥陀因中发四十八愿,可为修行之模范也。先叙修行心愿为本竟。

阅读文章时如发现错别字或者其他错误,欢迎指正,以利弘法,您的支持是我们进步的动力。挑错|打印
精华文章
最新推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