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遣余的定义、法相和三种特点

佛教文化  时间:2013-08-25   作者: 索达吉堪布  来源: 网络整理  点击:     放大 正常 缩小 关闭 手机版
  什么叫做遣余呢?在颂词中讲了它的定义,所谓的遣余,就是以否定(或者遮破)与自己直接相违之分别念的途径,来缘取它自己的对境,这样的有境就承许为遣余。   意思是什么呢?我们前面已经讲了,遣余是取境的一种方式。也就是说,它是一种分别念的心识,它能遣除与自己直接相违的所有违品,通过这样的分别念可以对事物产生决定性,这就是所谓的遣余。比如我们说“瓶子”和想“瓶子”的时候,当时与“瓶子”直接相违的所有非瓶的事物已全部排除,通过排除与它直接相违的方式来了知对境。   这种遣余的法相,实际上能遍于所有的遣余。遣余有名言遣余和心识遣余,此二者又可各自分为有实遣余和无实遣余,共分了四种。这四种遣余全部都具有这种法相,所以没有法相不遍的过失;其次,遣余是在分别识下安立的,不遍于无分别识,所以也没有过遍的过失;再者,遣余的法相也没有相违的过失。这种法相的安立没有不遍、过遍、相违的过失,所以说是所有遣余的法相,凡是遣余的有境全部具足了这种特点(法相)。   总之,以否定直接相违之分别念的途径来了知它自己的对境,这就是所谓的遣余,从法相上也可以看出遣余是一种心识分别念。有些人可能会这样想:“名言遣余毕竟是一种名相、声音,那它是不是不包括在遣余里面呢?”不会的,因为名言遣余实际上也依赖于分别念,即依赖于心识遣余。所以,按照萨迦班智达的观点,遣余的法相是安立得非常圆满的。当然,遣余也分为:心识上的遣余,外境的遣余,无遮的遣余等几种;如果按照其他论师的观点,对遣余的法相还有不同的分析方法,但我们暂时按照作者萨迦班知达的观点进行分析,即所有的遣余识都是在心识分别念上安立的,而在外境上没有真实的遣余,我们暂时持这种观点。对于遣余的法相,诸位一定要明白。   ……   所谓的遣余,实际上是以分别念来安立的,即以分别念假立的,它自己并没有真正的实质,或者说没有针对它的真实对境,就像镜子里面显现影像一样,镜子中并没有真正的外境色法,只不过是外境的影像显现在里面而已;并且,任何一个瓶子或柱子的总相显现在我们脑海中的时候,肯定已经遣除了它的违品,比如说我心中显现“瓶子”的时候,瓶子以外的事物全部都已经被遣除了,但是遣余自己有没有一个固定性的自相对境呢?的确是没有的,因为它毕竟是假立的。   有些人认为:“哦,既然是假立的,那遣余是否就不符合实际道理了呢?”并不是这样的,在分别思维中,人如果执著“有”,当时就有一种耽著有实法自相的义总相;人如果执著“无”,当时就有一种耽著无实法的义总相。因此,假立不一定就是虚伪的。   在这里,比如说我们认为柱子是无常的,在分别念当中无常毕竟是一种假立的行相,除此以外,真正无常的自性在我们的分别念当中是无法存在的。所以我们说遣余是假立的,也是分别念安立的,它确实不具有实质性的对境。如此一来,有人就会有这方面的怀疑:“它是不是得不到真实的自相呢?”不会的,因为它虽然是一种颠倒的分别念,但是可以将分别念的总相颠倒执著成外境的自相,即把总相误解成自相,或者说以总相自相误认为一体的方式来取境,最后的确也能得到外境的自相。如柱子的总相显现在你的面前,你把柱子的总相当作自相而对别人说“给我把柱子扛来”或者“把这个柱子扛过去”,实际上也能起到取舍自相对境的作用。     在《释量论》第一品中讲,所谓的遣余具有三种特点。   第一个特点是耽著自相,虽然所有的遣余都没有自己真实的对境,但它耽著的是其所追随目标的自相,即把自相和总相误认为一体而取境。   第二个特点是无真实对境,即遣余没有真实的对境。如果它有真实的对境,它就只能执著这个对境,而无法取舍执著对境之外的其他事物,但实际上并非如此,遣余的分别念无论是柱子、瓶子、有的、无的什么都可以接纳,所以它并没有真实的对境。   第三个特点是具有现量种子。意思是什么呢?实际上所有的遣余是以前现量见到过、听到过的自相法在相续中种下的种子。比如说我们脑海中显现了柱子遣余的总相,实际上,我们肯定曾经在某一个地方看到过柱子的形象。全知麦彭仁波切在《释量论大疏》中举了这样的一个例子,不仅我们现量见到的事物会产生现量种子的有境,而且欲界的众生听到别人说三十三天的无量宫、天人的无死甘露时,在他的脑海当中也会出现相似的遣余概念,虽然此人并没有到三十三天现量享受过甘露、看见过尊胜宫,但是看见过与尊胜宫相似的人间宫殿,享受过与甘露相似的液体,所以当别人说“天上的甘露如何,尊胜宫如何”时,在他心里面也会出现一种与以前现量所见的自相对境相似的总相。比如说对从来没有去过美国的人描述华盛顿的城市建设时,在他的脑海当中就会出现以前他所见城市建筑的总相。
  遣余有这三种特点,这一点大家不要忘。以前,法王如意宝讲因明的时候说:“我们学习遣余的时候,全知麦彭仁波切所讲的这三种特点(实际上也是法称论师的观点)务必要了解,如果了解了就能知道所谓的遣余有境的主要特征,也即遣余需要具足这三种特征。”所以说遣余是假立的,它并没有真实的对境;之所以能取境,是因为它以颠倒误认的方式来取自相的对境,即把总相误认为自相,从而混合在一起而取境的。   虽然在事物的本体当中没有互相错乱的现象,一就是一,二就是二,一个物体不可能变成两个,两个物体也不可能变成一个,但是在众生的分别念面前,尤其在遣余的心识面前会出现四种情况:即把一体的事物执著为一体,他体的事物执著为他体,他体的事物执著为一体,一体的事物执著为他体。也就是说,虽然在自相上面不可能互相混杂、错乱,一体就是一体,他体就是他体,但是在执著的过程当中会出现这四种分类,即我们执著自相上的一体为一体,自相上的他体为他体,自相上的一体为他体,自相上的他体为一体,以前讲中观的时候,我们也讲过这个道理。了解了这些道理以后,判断或者运用因明推理的时候就会非常的方便。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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