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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本法师答:释迦牟尼佛主张不偷盗的意义何在?

  发表时间:2019-07-02   作者: 如本法师  来源: 网络  点击:     放大 正常 缩小 关闭 手机版

如本法师答: 

不与而取他物,暗中取得,名之为偷盗(梵语adattadana)。物物有主,非分之财,求之不得犯偷盗大丧良知,非义也,不能入佛道。

若偷取、劫取、骗取、胁取、恶性赌博、经济犯罪、偷税,走法律漏洞皆犯偷盗之嫌。偷盗(梵语adattadana)之罪报轻重有别,若盗十方僧物,现前僧物,其罪重于杀八万四千父母及五逆罪。盗五钱是属于重罪。盗三宝物、师长、父母、发菩提心人之物,是属于重罪。(如本法师著《佛学问答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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